{{ $t('FEZ001') }}衛生組
{{ $t('FEZ002') }}學務處|
新北市立新莊高中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校園相關規定調整 111 年 11 月 14 日起 (依據新北市 111.11.11 防疫 QA 辦理) 111.11.15 防疫專責小組會議
1. 確診或快篩陽性:5 天居家照護,期滿無症狀可入校上課(不以快篩結果為限制)。
⚫ 通報流程及注意事項
學生
(1) 確診第 0 天導師通報年級負責人並填寫表單。
(2) 確診者如有訂購餐廚,停止供餐退費直到第 5 天
(3) 第 6 天後如無症狀,可入校上課。如仍有症狀,以生病不到校為原則。
(4) 確診前兩日和班級有接觸者,全班發一劑快篩,於 0+2 的第 2 天上學前快篩陰性可到校上 課。
(5) 學生請假之依據及假別: A. 防疫隔離假—以居隔單為依據(5 天),不列入出缺勤。 B. 自主防疫假—倘隔離期結束之自主健康管理期間(最多 7 天)如有症狀,可請自主防疫假,以看診紀錄為依據,不列入出缺勤。
教職員工
(1) 確診第 0 天通報防疫長,教師另外通知教學組確認課務安排方式。
(2) 第 6 天如無症狀可入校上班。
(3) 教師請假之依據及假別: A. 公假—以居隔單為依據(5 天),課務排代。 B. 病假—解隔離後自主健康管理期間(7 天)教師得請病假,課務自理,所請病假不列入年度病假日數及考核。
2. 取消具有「接觸不特定人士或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性質之場所(域)工作人員之 COVID-19 疫苗追加劑(第三劑)接種規範。(本校工作人員未滿三劑者,取消每週快篩規定)
3. 調整本市家長訪客入校規定,取消接種 2 劑疫苗或 2 日內快篩陰性之規定,入校應配合學校進行相關健康監測方式手部衛生及全程佩戴口罩等。
4. 量溫措施 : (1) 學生: 於校門口及刷卡機旁設置額溫儀,學生入校刷卡時自主量溫。取消班級統一量溫回報措施。學生進班後如自覺有發燒,以班上之額溫槍量測 37.5 度以上,至健康中心複測。 (2) 教師: 於出門前自行量溫,如有發燒請勿入校。
5. 其餘詳細之規範,請參考新北市 111.11.11 防疫 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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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2-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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