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一、宗旨:讓學生一展美術長才、培養學生在生活中發現美感,增進校園藝術氣息、選拔優秀作品美化校園。
二、主辦單位:教務處 特教組。
三、實施辦法:
(一) 比賽主題:
凡與新莊高中校園有關的風景、人、事、物皆可入畫。可以寫生美麗的校園風景、微觀校植物及詩意的小角落、師生活動的記憶片段…可以大膽發揮創意,媒材不限、風格不拘。
(二) 比賽方式:
組別分為美術班組與普通班組兩組。使用媒材不限。
普通班一、二年級每班至少推派一位同學參加,美術班一、二年級全部參加。
同學自備用具,畫紙由學校提供,請向該班美術任課老師領取,如本學期無美術課者請至美術科辦公室找特教組長領取。
(三) 交件期限:
3月20日(一)至4月7日(五)中午12:00前交至科教大樓三樓美術辦公室。
四、報名方式:洽班級美術任課老師或特教組組長。
五、獎勵方式:(分美術班組及普通班組評審,各組選出如下:)
第一名(一位):獎狀一張;獎品一份
第二名(二位):獎狀一張;獎品一份
第三名(三位):獎狀一張;獎品一份
佳 作(由評審老師決定):獎狀一張。
*得獎作品將展示於科教大樓三樓陽光畫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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