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註冊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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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優秀學生獎學金要點」及國教署111年9月14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10116930號函辦理。
二、旨揭獎學金於每學年提供2次「學業優秀獎學金」及1次「才藝優秀獎學金」申請;現階段係進行111學年度「才藝優秀獎學金」申請。
三、申請資格:
就讀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具原住民身分學生。
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單位之原住民學生獎學金者。
於前一學期改過銷過後,無小過以上之處分。
四、才藝優秀獎學金獎勵基準:
個人單項才藝優秀獎學金:
具有特殊才藝(語文、科學競賽、創意競賽、音樂、美術、舞蹈、體育、技藝等),近一年內參加教育部(含各司處)或國教署辦理之全國性個人才藝競賽獲獎者。
符合以上資格之學生得申請獎學金,第1名新臺幣(以下同)1萬元,第2名8,000元,第3名5,000元,第4至6名或佳作3,000元。
團體賽特殊才藝獎學金:
具有特殊才藝(語文、科學競賽、創意競賽、音樂、美術、舞蹈、體育、技藝等),近一年內參加教育部(含各司處)或國教署辦理之全國性競賽,獲團體獎前三名者。
符合以上資格之學生得依下列團體賽人數核算個人獎學金:
競賽成隊人數2至10人,個人獎學金5,000元。
競賽成隊人數11至20人,個人獎學金2,500元。
競賽成隊人數21至30人,個人獎學金2,000元。
競賽成隊人數31人以上者,個人獎學金1,500元。
五、申請方式:請有意申請之學校依照前揭要點及實施計畫規定辦理,學生應檢附申請書、身分證明文件、前一學期獎懲紀錄(或證明)、近一年內獲獎證明文件影本(需經就讀學校完成初審核章)、申請團體賽特殊才藝獎學金者,請另行檢附競賽手冊,向原就讀學校提出申請,由學校審查後併同前開申請文件、申請合格名冊、才藝優秀獎學金彙整表寄至以下各階段承辦學校:
高級中等學校(高中職)階段:紙本文件請於旨揭期限送件至本市樹林高中圖書館收(地址:23860新北市樹林區中華路8號),並於信封上註明「申請國教署111學年度第2學期高中原住民才藝獎學金」(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名冊及才藝優秀獎學金彙整表電子檔傳送至樹林高中陳組長(公務信箱:t0594@slsh.ntpc.edu.tw),郵件主旨及電子檔檔名請設定為「○○高中國教署原住民才藝獎學金」,倘有相關疑問請洽樹林高中陳組長(電話:8685-2011分機4405)。
國民中學階段:紙本文件請於旨揭期限送件至本市烏來國中小教務處收(地址:233001新北市烏來區烏來里啦卡路5號),並於信封上註明「申請國教署111學年度第2學期國中原住民才藝獎學金」(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名冊及才藝優秀獎學金彙整表電子檔傳送至烏來國中小教務處劉主任,(公務信箱:yeawenn@apps.ntpc.edu.tw),郵件主旨及電子檔檔名請設定為「○○國中國教署原住民才藝獎學金」;倘有相關疑問請洽烏來國中小教務處劉主任(電話:26616482分機30)。
國民小學階段:紙本文件請於旨揭期限送件至本市三峽區三峽國小教務處林錦昭主任收(地址:237011新北市三峽區中山路16號),並於信封上註明「申請國教署111學年度第2學期國小原住民才藝獎學金」(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名冊及才藝優秀獎學金彙整表電子檔傳送至三峽區三峽國小教務處林錦昭主任(公務信箱:chinchao0813@shps.ntpc.edu.tw),郵件主旨及電子檔檔名請設定為「○○國小111-2國教署原住民才藝獎學金」,倘有相關疑問請洽三峽區三峽國小教務處林錦昭主任(電話:26711018分機811)。
六、申請注意事項:
才藝優秀獎學金個人賽及團體賽僅能擇一申請,若同時提出申請者將取消資格。
申請資料倘有缺漏需補件,請於112年3月13日(星期一)前補件,逾期後申請資料不齊全、申請書缺漏相關資料與簽章,或使用錯誤申請表格等情形,概不受理,將不另行通知。
不論審核結果錄取與否,相關申請資料均不辦理退件。
本獎學金申請所需檢附之文件,若為影本需加蓋「與正本相符」與「學校承辦人職章」,爰此,學校承辦人亦需協助學生初審文件之正確性及齊備性,以維護申請學生之權益。
「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單位之原住民學生獎學金」,係指不得重複領取針對原住民學生所規劃之專屬獎學金,其餘一般獎學金及清寒獎學金則非本要點重複領取所限制的範圍。
俟接獲國教署審查結果後,本局將另函知各校,由學校發予受獎學生。
本計畫若有未盡事宜,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優秀學生獎學金要點」及其他相關規定辦理。
七、若對本案有相關疑問,請洽本局相關承辦人:
高級中等學校高中職階段:請洽中等教育科張淑婷小姐,電話:(02)29603456分機2663。
國民中學階段:請洽中等教育科李欣穎小姐,電話:(02)29603456分機2669。
國民小學階段:請洽國小教育科許育誠先生,電話:(02)29603456分機2747。
八、檢附獎學金要點、實施計畫、申請書、申請合格名冊、才藝優秀獎學金彙整表、雲端證件包查詢原因填寫範例各1份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優秀學生獎學金要點」及國教署111年9月14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10116930號函辦理。
二、旨揭獎學金於每學年提供2次「學業優秀獎學金」及1次「才藝優秀獎學金」申請;現階段係進行111學年度「才藝優秀獎學金」申請。
三、申請資格:
就讀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具原住民身分學生。
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單位之原住民學生獎學金者。
於前一學期改過銷過後,無小過以上之處分。
四、才藝優秀獎學金獎勵基準:
個人單項才藝優秀獎學金:
具有特殊才藝(語文、科學競賽、創意競賽、音樂、美術、舞蹈、體育、技藝等),近一年內參加教育部(含各司處)或國教署辦理之全國性個人才藝競賽獲獎者。
符合以上資格之學生得申請獎學金,第1名新臺幣(以下同)1萬元,第2名8,000元,第3名5,000元,第4至6名或佳作3,000元。
團體賽特殊才藝獎學金:
具有特殊才藝(語文、科學競賽、創意競賽、音樂、美術、舞蹈、體育、技藝等),近一年內參加教育部(含各司處)或國教署辦理之全國性競賽,獲團體獎前三名者。
符合以上資格之學生得依下列團體賽人數核算個人獎學金:
競賽成隊人數2至10人,個人獎學金5,000元。
競賽成隊人數11至20人,個人獎學金2,500元。
競賽成隊人數21至30人,個人獎學金2,000元。
競賽成隊人數31人以上者,個人獎學金1,500元。
五、申請方式:請有意申請之學校依照前揭要點及實施計畫規定辦理,學生應檢附申請書、身分證明文件、前一學期獎懲紀錄(或證明)、近一年內獲獎證明文件影本(需經就讀學校完成初審核章)、申請團體賽特殊才藝獎學金者,請另行檢附競賽手冊,向原就讀學校提出申請,由學校審查後併同前開申請文件、申請合格名冊、才藝優秀獎學金彙整表寄至以下各階段承辦學校:
高級中等學校(高中職)階段:紙本文件請於旨揭期限送件至本市樹林高中圖書館收(地址:23860新北市樹林區中華路8號),並於信封上註明「申請國教署111學年度第2學期高中原住民才藝獎學金」(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名冊及才藝優秀獎學金彙整表電子檔傳送至樹林高中陳組長(公務信箱:t0594@slsh.ntpc.edu.tw),郵件主旨及電子檔檔名請設定為「○○高中國教署原住民才藝獎學金」,倘有相關疑問請洽樹林高中陳組長(電話:8685-2011分機4405)。
國民中學階段:紙本文件請於旨揭期限送件至本市烏來國中小教務處收(地址:233001新北市烏來區烏來里啦卡路5號),並於信封上註明「申請國教署111學年度第2學期國中原住民才藝獎學金」(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名冊及才藝優秀獎學金彙整表電子檔傳送至烏來國中小教務處劉主任,(公務信箱:yeawenn@apps.ntpc.edu.tw),郵件主旨及電子檔檔名請設定為「○○國中國教署原住民才藝獎學金」;倘有相關疑問請洽烏來國中小教務處劉主任(電話:26616482分機30)。
國民小學階段:紙本文件請於旨揭期限送件至本市三峽區三峽國小教務處林錦昭主任收(地址:237011新北市三峽區中山路16號),並於信封上註明「申請國教署111學年度第2學期國小原住民才藝獎學金」(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名冊及才藝優秀獎學金彙整表電子檔傳送至三峽區三峽國小教務處林錦昭主任(公務信箱:chinchao0813@shps.ntpc.edu.tw),郵件主旨及電子檔檔名請設定為「○○國小111-2國教署原住民才藝獎學金」,倘有相關疑問請洽三峽區三峽國小教務處林錦昭主任(電話:26711018分機811)。
六、申請注意事項:
才藝優秀獎學金個人賽及團體賽僅能擇一申請,若同時提出申請者將取消資格。
申請資料倘有缺漏需補件,請於112年3月13日(星期一)前補件,逾期後申請資料不齊全、申請書缺漏相關資料與簽章,或使用錯誤申請表格等情形,概不受理,將不另行通知。
不論審核結果錄取與否,相關申請資料均不辦理退件。
本獎學金申請所需檢附之文件,若為影本需加蓋「與正本相符」與「學校承辦人職章」,爰此,學校承辦人亦需協助學生初審文件之正確性及齊備性,以維護申請學生之權益。
「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單位之原住民學生獎學金」,係指不得重複領取針對原住民學生所規劃之專屬獎學金,其餘一般獎學金及清寒獎學金則非本要點重複領取所限制的範圍。
俟接獲國教署審查結果後,本局將另函知各校,由學校發予受獎學生。
本計畫若有未盡事宜,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優秀學生獎學金要點」及其他相關規定辦理。
七、若對本案有相關疑問,請洽本局相關承辦人:
高級中等學校高中職階段:請洽中等教育科張淑婷小姐,電話:(02)29603456分機2663。
國民中學階段:請洽中等教育科李欣穎小姐,電話:(02)29603456分機2669。
國民小學階段:請洽國小教育科許育誠先生,電話:(02)29603456分機2747。
八、檢附獎學金要點、實施計畫、申請書、申請合格名冊、才藝優秀獎學金彙整表、雲端證件包查詢原因填寫範例各1份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優秀學生獎學金要點」及國教署111年9月14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10116930號函辦理。
二、旨揭獎學金於每學年提供2次「學業優秀獎學金」及1次「才藝優秀獎學金」申請;現階段係進行111學年度「才藝優秀獎學金」申請。
三、申請資格:
就讀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具原住民身分學生。
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單位之原住民學生獎學金者。
於前一學期改過銷過後,無小過以上之處分。
四、才藝優秀獎學金獎勵基準:
個人單項才藝優秀獎學金:
具有特殊才藝(語文、科學競賽、創意競賽、音樂、美術、舞蹈、體育、技藝等),近一年內參加教育部(含各司處)或國教署辦理之全國性個人才藝競賽獲獎者。
符合以上資格之學生得申請獎學金,第1名新臺幣(以下同)1萬元,第2名8,000元,第3名5,000元,第4至6名或佳作3,000元。
團體賽特殊才藝獎學金:
具有特殊才藝(語文、科學競賽、創意競賽、音樂、美術、舞蹈、體育、技藝等),近一年內參加教育部(含各司處)或國教署辦理之全國性競賽,獲團體獎前三名者。
符合以上資格之學生得依下列團體賽人數核算個人獎學金:
競賽成隊人數2至10人,個人獎學金5,000元。
競賽成隊人數11至20人,個人獎學金2,500元。
競賽成隊人數21至30人,個人獎學金2,000元。
競賽成隊人數31人以上者,個人獎學金1,500元。
五、申請方式:請有意申請之學校依照前揭要點及實施計畫規定辦理,學生應檢附申請書、身分證明文件、前一學期獎懲紀錄(或證明)、近一年內獲獎證明文件影本(需經就讀學校完成初審核章)、申請團體賽特殊才藝獎學金者,請另行檢附競賽手冊,向原就讀學校提出申請,由學校審查後併同前開申請文件、申請合格名冊、才藝優秀獎學金彙整表寄至以下各階段承辦學校:
高級中等學校(高中職)階段:紙本文件請於旨揭期限送件至本市樹林高中圖書館收(地址:23860新北市樹林區中華路8號),並於信封上註明「申請國教署111學年度第2學期高中原住民才藝獎學金」(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名冊及才藝優秀獎學金彙整表電子檔傳送至樹林高中陳組長(公務信箱:t0594@slsh.ntpc.edu.tw),郵件主旨及電子檔檔名請設定為「○○高中國教署原住民才藝獎學金」,倘有相關疑問請洽樹林高中陳組長(電話:8685-2011分機4405)。
國民中學階段:紙本文件請於旨揭期限送件至本市烏來國中小教務處收(地址:233001新北市烏來區烏來里啦卡路5號),並於信封上註明「申請國教署111學年度第2學期國中原住民才藝獎學金」(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名冊及才藝優秀獎學金彙整表電子檔傳送至烏來國中小教務處劉主任,(公務信箱:yeawenn@apps.ntpc.edu.tw),郵件主旨及電子檔檔名請設定為「○○國中國教署原住民才藝獎學金」;倘有相關疑問請洽烏來國中小教務處劉主任(電話:26616482分機30)。
國民小學階段:紙本文件請於旨揭期限送件至本市三峽區三峽國小教務處林錦昭主任收(地址:237011新北市三峽區中山路16號),並於信封上註明「申請國教署111學年度第2學期國小原住民才藝獎學金」(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名冊及才藝優秀獎學金彙整表電子檔傳送至三峽區三峽國小教務處林錦昭主任(公務信箱:chinchao0813@shps.ntpc.edu.tw),郵件主旨及電子檔檔名請設定為「○○國小111-2國教署原住民才藝獎學金」,倘有相關疑問請洽三峽區三峽國小教務處林錦昭主任(電話:26711018分機811)。
六、申請注意事項:
才藝優秀獎學金個人賽及團體賽僅能擇一申請,若同時提出申請者將取消資格。
申請資料倘有缺漏需補件,請於112年3月13日(星期一)前補件,逾期後申請資料不齊全、申請書缺漏相關資料與簽章,或使用錯誤申請表格等情形,概不受理,將不另行通知。
不論審核結果錄取與否,相關申請資料均不辦理退件。
本獎學金申請所需檢附之文件,若為影本需加蓋「與正本相符」與「學校承辦人職章」,爰此,學校承辦人亦需協助學生初審文件之正確性及齊備性,以維護申請學生之權益。
「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單位之原住民學生獎學金」,係指不得重複領取針對原住民學生所規劃之專屬獎學金,其餘一般獎學金及清寒獎學金則非本要點重複領取所限制的範圍。
俟接獲國教署審查結果後,本局將另函知各校,由學校發予受獎學生。
本計畫若有未盡事宜,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優秀學生獎學金要點」及其他相關規定辦理。
七、若對本案有相關疑問,請洽本局相關承辦人:
高級中等學校高中職階段:請洽中等教育科張淑婷小姐,電話:(02)29603456分機2663。
國民中學階段:請洽中等教育科李欣穎小姐,電話:(02)29603456分機2669。
國民小學階段:請洽國小教育科許育誠先生,電話:(02)29603456分機2747。
八、檢附獎學金要點、實施計畫、申請書、申請合格名冊、才藝優秀獎學金彙整表、雲端證件包查詢原因填寫範例各1份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優秀學生獎學金要點」及國教署111年9月14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10116930號函辦理。
二、旨揭獎學金於每學年提供2次「學業優秀獎學金」及1次「才藝優秀獎學金」申請;現階段係進行111學年度「才藝優秀獎學金」申請。
三、申請資格:
就讀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具原住民身分學生。
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單位之原住民學生獎學金者。
於前一學期改過銷過後,無小過以上之處分。
四、才藝優秀獎學金獎勵基準:
個人單項才藝優秀獎學金:
具有特殊才藝(語文、科學競賽、創意競賽、音樂、美術、舞蹈、體育、技藝等),近一年內參加教育部(含各司處)或國教署辦理之全國性個人才藝競賽獲獎者。
符合以上資格之學生得申請獎學金,第1名新臺幣(以下同)1萬元,第2名8,000元,第3名5,000元,第4至6名或佳作3,000元。
團體賽特殊才藝獎學金:
具有特殊才藝(語文、科學競賽、創意競賽、音樂、美術、舞蹈、體育、技藝等),近一年內參加教育部(含各司處)或國教署辦理之全國性競賽,獲團體獎前三名者。
符合以上資格之學生得依下列團體賽人數核算個人獎學金:
競賽成隊人數2至10人,個人獎學金5,000元。
競賽成隊人數11至20人,個人獎學金2,500元。
競賽成隊人數21至30人,個人獎學金2,000元。
競賽成隊人數31人以上者,個人獎學金1,500元。
五、申請方式:請有意申請之學校依照前揭要點及實施計畫規定辦理,學生應檢附申請書、身分證明文件、前一學期獎懲紀錄(或證明)、近一年內獲獎證明文件影本(需經就讀學校完成初審核章)、申請團體賽特殊才藝獎學金者,請另行檢附競賽手冊,向原就讀學校提出申請,由學校審查後併同前開申請文件、申請合格名冊、才藝優秀獎學金彙整表寄至以下各階段承辦學校:
高級中等學校(高中職)階段:紙本文件請於旨揭期限送件至本市樹林高中圖書館收(地址:23860新北市樹林區中華路8號),並於信封上註明「申請國教署111學年度第2學期高中原住民才藝獎學金」(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名冊及才藝優秀獎學金彙整表電子檔傳送至樹林高中陳組長(公務信箱:t0594@slsh.ntpc.edu.tw),郵件主旨及電子檔檔名請設定為「○○高中國教署原住民才藝獎學金」,倘有相關疑問請洽樹林高中陳組長(電話:8685-2011分機4405)。
國民中學階段:紙本文件請於旨揭期限送件至本市烏來國中小教務處收(地址:233001新北市烏來區烏來里啦卡路5號),並於信封上註明「申請國教署111學年度第2學期國中原住民才藝獎學金」(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名冊及才藝優秀獎學金彙整表電子檔傳送至烏來國中小教務處劉主任,(公務信箱:yeawenn@apps.ntpc.edu.tw),郵件主旨及電子檔檔名請設定為「○○國中國教署原住民才藝獎學金」;倘有相關疑問請洽烏來國中小教務處劉主任(電話:26616482分機30)。
國民小學階段:紙本文件請於旨揭期限送件至本市三峽區三峽國小教務處林錦昭主任收(地址:237011新北市三峽區中山路16號),並於信封上註明「申請國教署111學年度第2學期國小原住民才藝獎學金」(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名冊及才藝優秀獎學金彙整表電子檔傳送至三峽區三峽國小教務處林錦昭主任(公務信箱:chinchao0813@shps.ntpc.edu.tw),郵件主旨及電子檔檔名請設定為「○○國小111-2國教署原住民才藝獎學金」,倘有相關疑問請洽三峽區三峽國小教務處林錦昭主任(電話:26711018分機811)。
六、申請注意事項:
才藝優秀獎學金個人賽及團體賽僅能擇一申請,若同時提出申請者將取消資格。
申請資料倘有缺漏需補件,請於112年3月13日(星期一)前補件,逾期後申請資料不齊全、申請書缺漏相關資料與簽章,或使用錯誤申請表格等情形,概不受理,將不另行通知。
不論審核結果錄取與否,相關申請資料均不辦理退件。
本獎學金申請所需檢附之文件,若為影本需加蓋「與正本相符」與「學校承辦人職章」,爰此,學校承辦人亦需協助學生初審文件之正確性及齊備性,以維護申請學生之權益。
「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單位之原住民學生獎學金」,係指不得重複領取針對原住民學生所規劃之專屬獎學金,其餘一般獎學金及清寒獎學金則非本要點重複領取所限制的範圍。
俟接獲國教署審查結果後,本局將另函知各校,由學校發予受獎學生。
本計畫若有未盡事宜,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優秀學生獎學金要點」及其他相關規定辦理。
七、若對本案有相關疑問,請洽本局相關承辦人:
高級中等學校高中職階段:請洽中等教育科張淑婷小姐,電話:(02)29603456分機2663。
國民中學階段:請洽中等教育科李欣穎小姐,電話:(02)29603456分機2669。
國民小學階段:請洽國小教育科許育誠先生,電話:(02)29603456分機2747。
八、檢附獎學金要點、實施計畫、申請書、申請合格名冊、才藝優秀獎學金彙整表、雲端證件包查詢原因填寫範例各1份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優秀學生獎學金要點」及國教署111年9月14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10116930號函辦理。
二、旨揭獎學金於每學年提供2次「學業優秀獎學金」及1次「才藝優秀獎學金」申請;現階段係進行111學年度「才藝優秀獎學金」申請。
三、申請資格:
就讀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具原住民身分學生。
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單位之原住民學生獎學金者。
於前一學期改過銷過後,無小過以上之處分。
四、才藝優秀獎學金獎勵基準:
個人單項才藝優秀獎學金:
具有特殊才藝(語文、科學競賽、創意競賽、音樂、美術、舞蹈、體育、技藝等),近一年內參加教育部(含各司處)或國教署辦理之全國性個人才藝競賽獲獎者。
符合以上資格之學生得申請獎學金,第1名新臺幣(以下同)1萬元,第2名8,000元,第3名5,000元,第4至6名或佳作3,000元。
團體賽特殊才藝獎學金:
具有特殊才藝(語文、科學競賽、創意競賽、音樂、美術、舞蹈、體育、技藝等),近一年內參加教育部(含各司處)或國教署辦理之全國性競賽,獲團體獎前三名者。
符合以上資格之學生得依下列團體賽人數核算個人獎學金:
競賽成隊人數2至10人,個人獎學金5,000元。
競賽成隊人數11至20人,個人獎學金2,500元。
競賽成隊人數21至30人,個人獎學金2,000元。
競賽成隊人數31人以上者,個人獎學金1,500元。
五、申請方式:請有意申請之學校依照前揭要點及實施計畫規定辦理,學生應檢附申請書、身分證明文件、前一學期獎懲紀錄(或證明)、近一年內獲獎證明文件影本(需經就讀學校完成初審核章)、申請團體賽特殊才藝獎學金者,請另行檢附競賽手冊,向原就讀學校提出申請,由學校審查後併同前開申請文件、申請合格名冊、才藝優秀獎學金彙整表寄至以下各階段承辦學校:
高級中等學校(高中職)階段:紙本文件請於旨揭期限送件至本市樹林高中圖書館收(地址:23860新北市樹林區中華路8號),並於信封上註明「申請國教署111學年度第2學期高中原住民才藝獎學金」(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名冊及才藝優秀獎學金彙整表電子檔傳送至樹林高中陳組長(公務信箱:t0594@slsh.ntpc.edu.tw),郵件主旨及電子檔檔名請設定為「○○高中國教署原住民才藝獎學金」,倘有相關疑問請洽樹林高中陳組長(電話:8685-2011分機4405)。
國民中學階段:紙本文件請於旨揭期限送件至本市烏來國中小教務處收(地址:233001新北市烏來區烏來里啦卡路5號),並於信封上註明「申請國教署111學年度第2學期國中原住民才藝獎學金」(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名冊及才藝優秀獎學金彙整表電子檔傳送至烏來國中小教務處劉主任,(公務信箱:yeawenn@apps.ntpc.edu.tw),郵件主旨及電子檔檔名請設定為「○○國中國教署原住民才藝獎學金」;倘有相關疑問請洽烏來國中小教務處劉主任(電話:26616482分機30)。
國民小學階段:紙本文件請於旨揭期限送件至本市三峽區三峽國小教務處林錦昭主任收(地址:237011新北市三峽區中山路16號),並於信封上註明「申請國教署111學年度第2學期國小原住民才藝獎學金」(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名冊及才藝優秀獎學金彙整表電子檔傳送至三峽區三峽國小教務處林錦昭主任(公務信箱:chinchao0813@shps.ntpc.edu.tw),郵件主旨及電子檔檔名請設定為「○○國小111-2國教署原住民才藝獎學金」,倘有相關疑問請洽三峽區三峽國小教務處林錦昭主任(電話:26711018分機811)。
六、申請注意事項:
才藝優秀獎學金個人賽及團體賽僅能擇一申請,若同時提出申請者將取消資格。
申請資料倘有缺漏需補件,請於112年3月13日(星期一)前補件,逾期後申請資料不齊全、申請書缺漏相關資料與簽章,或使用錯誤申請表格等情形,概不受理,將不另行通知。
不論審核結果錄取與否,相關申請資料均不辦理退件。
本獎學金申請所需檢附之文件,若為影本需加蓋「與正本相符」與「學校承辦人職章」,爰此,學校承辦人亦需協助學生初審文件之正確性及齊備性,以維護申請學生之權益。
「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單位之原住民學生獎學金」,係指不得重複領取針對原住民學生所規劃之專屬獎學金,其餘一般獎學金及清寒獎學金則非本要點重複領取所限制的範圍。
俟接獲國教署審查結果後,本局將另函知各校,由學校發予受獎學生。
本計畫若有未盡事宜,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優秀學生獎學金要點」及其他相關規定辦理。
七、若對本案有相關疑問,請洽本局相關承辦人:
高級中等學校高中職階段:請洽中等教育科張淑婷小姐,電話:(02)29603456分機2663。
國民中學階段:請洽中等教育科李欣穎小姐,電話:(02)29603456分機2669。
國民小學階段:請洽國小教育科許育誠先生,電話:(02)29603456分機2747。
八、檢附獎學金要點、實施計畫、申請書、申請合格名冊、才藝優秀獎學金彙整表、雲端證件包查詢原因填寫範例各1份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優秀學生獎學金要點」及國教署111年9月14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10116930號函辦理。
二、旨揭獎學金於每學年提供2次「學業優秀獎學金」及1次「才藝優秀獎學金」申請;現階段係進行111學年度「才藝優秀獎學金」申請。
三、申請資格:
就讀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具原住民身分學生。
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單位之原住民學生獎學金者。
於前一學期改過銷過後,無小過以上之處分。
四、才藝優秀獎學金獎勵基準:
個人單項才藝優秀獎學金:
具有特殊才藝(語文、科學競賽、創意競賽、音樂、美術、舞蹈、體育、技藝等),近一年內參加教育部(含各司處)或國教署辦理之全國性個人才藝競賽獲獎者。
符合以上資格之學生得申請獎學金,第1名新臺幣(以下同)1萬元,第2名8,000元,第3名5,000元,第4至6名或佳作3,000元。
團體賽特殊才藝獎學金:
具有特殊才藝(語文、科學競賽、創意競賽、音樂、美術、舞蹈、體育、技藝等),近一年內參加教育部(含各司處)或國教署辦理之全國性競賽,獲團體獎前三名者。
符合以上資格之學生得依下列團體賽人數核算個人獎學金:
競賽成隊人數2至10人,個人獎學金5,000元。
競賽成隊人數11至20人,個人獎學金2,500元。
競賽成隊人數21至30人,個人獎學金2,000元。
競賽成隊人數31人以上者,個人獎學金1,500元。
五、申請方式:請有意申請之學校依照前揭要點及實施計畫規定辦理,學生應檢附申請書、身分證明文件、前一學期獎懲紀錄(或證明)、近一年內獲獎證明文件影本(需經就讀學校完成初審核章)、申請團體賽特殊才藝獎學金者,請另行檢附競賽手冊,向原就讀學校提出申請,由學校審查後併同前開申請文件、申請合格名冊、才藝優秀獎學金彙整表寄至以下各階段承辦學校:
高級中等學校(高中職)階段:紙本文件請於旨揭期限送件至本市樹林高中圖書館收(地址:23860新北市樹林區中華路8號),並於信封上註明「申請國教署111學年度第2學期高中原住民才藝獎學金」(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名冊及才藝優秀獎學金彙整表電子檔傳送至樹林高中陳組長(公務信箱:t0594@slsh.ntpc.edu.tw),郵件主旨及電子檔檔名請設定為「○○高中國教署原住民才藝獎學金」,倘有相關疑問請洽樹林高中陳組長(電話:8685-2011分機4405)。
國民中學階段:紙本文件請於旨揭期限送件至本市烏來國中小教務處收(地址:233001新北市烏來區烏來里啦卡路5號),並於信封上註明「申請國教署111學年度第2學期國中原住民才藝獎學金」(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名冊及才藝優秀獎學金彙整表電子檔傳送至烏來國中小教務處劉主任,(公務信箱:yeawenn@apps.ntpc.edu.tw),郵件主旨及電子檔檔名請設定為「○○國中國教署原住民才藝獎學金」;倘有相關疑問請洽烏來國中小教務處劉主任(電話:26616482分機30)。
國民小學階段:紙本文件請於旨揭期限送件至本市三峽區三峽國小教務處林錦昭主任收(地址:237011新北市三峽區中山路16號),並於信封上註明「申請國教署111學年度第2學期國小原住民才藝獎學金」(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名冊及才藝優秀獎學金彙整表電子檔傳送至三峽區三峽國小教務處林錦昭主任(公務信箱:chinchao0813@shps.ntpc.edu.tw),郵件主旨及電子檔檔名請設定為「○○國小111-2國教署原住民才藝獎學金」,倘有相關疑問請洽三峽區三峽國小教務處林錦昭主任(電話:26711018分機811)。
六、申請注意事項:
才藝優秀獎學金個人賽及團體賽僅能擇一申請,若同時提出申請者將取消資格。
申請資料倘有缺漏需補件,請於112年3月13日(星期一)前補件,逾期後申請資料不齊全、申請書缺漏相關資料與簽章,或使用錯誤申請表格等情形,概不受理,將不另行通知。
不論審核結果錄取與否,相關申請資料均不辦理退件。
本獎學金申請所需檢附之文件,若為影本需加蓋「與正本相符」與「學校承辦人職章」,爰此,學校承辦人亦需協助學生初審文件之正確性及齊備性,以維護申請學生之權益。
「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單位之原住民學生獎學金」,係指不得重複領取針對原住民學生所規劃之專屬獎學金,其餘一般獎學金及清寒獎學金則非本要點重複領取所限制的範圍。
俟接獲國教署審查結果後,本局將另函知各校,由學校發予受獎學生。
本計畫若有未盡事宜,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優秀學生獎學金要點」及其他相關規定辦理。
七、若對本案有相關疑問,請洽本局相關承辦人:
高級中等學校高中職階段:請洽中等教育科張淑婷小姐,電話:(02)29603456分機2663。
國民中學階段:請洽中等教育科李欣穎小姐,電話:(02)29603456分機2669。
國民小學階段:請洽國小教育科許育誠先生,電話:(02)29603456分機2747。
八、檢附獎學金要點、實施計畫、申請書、申請合格名冊、才藝優秀獎學金彙整表、雲端證件包查詢原因填寫範例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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