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註冊組
{{ $t('FEZ002') }}教務處|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優秀學生獎學金要點」、國教署111年9月14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10116930號函及本局112年3月2日新北教中字第11203338022號函(諒達)辦理。
二、考量近期尚有全國性才藝競賽進行中,為顧及學生權益,故展延「才藝優秀獎學金」申請期限至112年4月7日(星期五),補件期限至112年4月12日(星期三)。
三、申請方式:
尚未申請:請依照本局112年3月2日新北教中字第11203338022號函說明五辦理。
已申請並欲追加申請:追加申請之學生應檢附申請書、身分證明文件、前一學期獎懲紀錄(或證明)、近一年內獲獎證明文件影本(需經就讀學校完成初審核章)、申請團體賽特殊才藝獎學金者,請另行檢附競賽手冊,向原就讀學校提出申請,由學校審查後併同前開申請文件、修正後申請合格名冊、修正後才藝優秀獎學金彙整表寄至以下各階段承辦學校:
高級中等學校(高中職)階段:紙本文件請於旨揭期限送件至本市樹林高中圖書館收(地址:23860新北市樹林區中華路8號),並於信封上註明「追加申請國教署111學年度第2學期高中原住民才藝獎學金」(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修正後名冊及才藝優秀獎學金彙整表電子檔傳送至樹林高中陳組長(公務信箱:t0594@slsh.ntpc.edu.tw),郵件主旨及電子檔檔名請設定為「○○高中追加申請國教署原住民才藝獎學金」,倘有相關疑問請洽樹林高中陳組長(電話:86852011分機4405)。
國民中學階段:紙本文件請於旨揭期限送件至本市烏來國中小教務處收(地址:233001新北市烏來區烏來里啦卡路5號),並於信封上註明「追加申請國教署111學年度第2學期國中原住民才藝獎學金」(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修正後名冊及才藝優秀獎學金彙整表電子檔傳送至烏來國中小教務處劉主任,(公務信箱:yeawenn@apps.ntpc.edu.tw),郵件主旨及電子檔檔名請設定為「○○國中追加申請國教署原住民才藝獎學金」;倘有相關疑問請洽烏來國中小教務處劉主任(電話:26616482分機30)。
國民小學階段:紙本文件請於旨揭期限送件至本市三峽區三峽國小教務處林錦昭主任收(地址:237011新北市三峽區中山路16號),並於信封上註明「追加申請國教署111學年度第2學期國小原住民才藝獎學金」(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修正後名冊及才藝優秀獎學金彙整表電子檔傳送至三峽區三峽國小教務處林錦昭主任(公務信箱:chinchao0813@shps.ntpc.edu.tw),郵件主旨及電子檔檔名請設定為「○○國小追加申請國教署原住民才藝獎學金」,倘有相關疑問請洽三峽區三峽國小教務處林錦昭主任(電話:26711018分機811)。
四、餘請依本局112年3月2日新北教中字第11203338022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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