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一、本計畫補助說明如下:
參與資格:符合以下任一條件即可。
1.設籍本市或於本市就學、就業之原住民創作者。
2.於本市合法立案之原住民族團體。
3.就讀於本市高中(職)及大專院校之原住民學生。
補助名額:擇優補助6案,每案最高補助新臺幣15萬元;並優先補助110年至111年未參與過本計畫者。
報名期限:即日起至112年5月26日(星期五)止。
二、申請書及相關表件電子檔案可逕至至本局官網下載(http://www.ipb.ntpc.gov.tw/),若有相關疑義,請洽 原住民族行政局經濟建設科賴先生(02)29603456分機3986。
{{ $t('FEZ003') }}2023-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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