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二十六條第一項規定: 「技職校院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教師、專業及技術人員或專業及技術教師,每任教滿六年應至與技職校院合作機構或與任教領域有關之產業,進行至少半年以上與專業或技術有關之研習或研究」,辦理教師深度實務研習課程。
課程時間:115年8月24日(一)、8月25日(二),共計2天。
課程地點:國立臺北科技大學綜合科館電機系511電腦教室 (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Google Meet線上課程(課前通知時會給上課連結)
報名網址:https://forms.gle/TbuM7QJALuYSrPKE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