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2高三1/3預警參考名單(截至0421),請高三同學務必查看。

生輔組統計113-2學期高三同學曠課節數達1/3預警名單(截至0421)

以上名單中同學及請長假後未出席達1/3同學不得申請高三特殊事假(5/12-29)。
請同學務必確認自己的出缺席狀況,避免因小失大,無法取得本校畢業證書。
達1/3預警同學若有尚未完成之請假手續請盡快完成,另預警名單會因截止日期有所變動,詳細情況以學務處生輔組個人缺曠紀錄為準。

參考說明:
依據臺教授國部字第1135404663A號令-「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民國 113 年 08 月 21 日修正)
...前略。
節錄 第 二十五 條
學生曠課及事假之缺課節數合計達該科目全學期總修習節數三分之一者,
該科目學期學業成績以零分計算。
後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