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市114年加強防制學生交通違規事故計畫辦理。
二、經查本市各級學校於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於校安通報交通違規及意外事故以機車、步行及機車接送之事故發生率最高,違規情形以學生無照駕駛及闖紅燈最多,因車禍死亡為4人,2人為無照駕駛死亡案件。
三、請各校務必針對學生交通事故常見發生原因(如無照駕駛、闖紅燈、酒駕、自行車騎上人行道等),透過各種教學、活動及集會場合等管道,落實交通安全教育,以降低學生事故及違規發生率,維護生命安全。另請高國中學校每年至少辦理1場交通安全教育宣導活動,積極向所屬學生及家長進行提前安全駕駛教育宣導及防範。
四、為有效追蹤本市學生無照駕駛交通違規情況,本局已協請本府警察局及宜蘭、基隆、臺北市、桃園市教育局每月提供違規無照駕駛名單予本局轉知相關學校;請貴校於接獲學生違規名單後,務必進行校安通報及確實追蹤輔導,針對累犯學生,應請監護人蒞校參與專案輔導會議,告知須參加講習及罰鍰等法規,溝通輔導管教作法,攜手杜絕學生無照違規行為,並將相關宣導及輔導資料留校備查。本局將針對無照駕駛後續輔導作為進行分析調查,屆時請各校務必配合辦理。
五、請各校落實班級每學年至少4小時交通安全教育,並融入課程計畫實施,並涵蓋交通安全教育核心課程(如:「安全通過路口」、「交通安全守則」、「安全駕駛」等)。為減輕教師課程設計負擔,交通部提供各階段「交通安全教案及指引手冊」,於「教育部國民中小學課程與教學資源整合平臺」(https://reurl.cc/e3bxvb),本市交通安全輔導團亦亦提供在地化教學模組示例(https://lll.ntpc.edu.tw/Module/Files/Detail.php?ID=32&CT=1),請務必下載運用,另請運用因才網等交通安全數位課程進行教學引導。
六、除一般交通安全教育外,另請各校針對校本交通安全問題加強宣導,貴校可運用交通部道安資訊查詢網,查詢學校周邊500公尺事故熱點,分析事故發生類型,製作校區周邊路口交通安全地圖,提醒親師生經過時注意安全,並運用於校本交通安全教育宣導或課程教學中使用。
七、各校種子教師參與本局辦理交通安全教育研習後,應落實於校內教師研習等時間推廣,並鼓勵各教師自行運用教育部磨課師平臺之「交通安全數位研習課程」,落實每學年4小時教師研習,網址:https://moocs.moe.edu.tw/moocs/#/course/search?keyword=%E4%BA%A4%E9%80%9A,共同為維護學生交通安全努力。
八、請貴校務必建置交通安全教育網頁及校園交通安全教學情境,並於校網、課程及相關電子公告欄加強宣導「交通安全守則」,以提醒學生注意交通安全:
(一)「熟悉路權,遵守法規」。
(二)「我看得見您,您看得見我,交通最安全」。
(三)「謹守安全空間─不作沒有絕對安全把握之交通行為」。
(四)「利他用路觀─不作妨礙他人安全與方便之交通行為」。
(五)「防衛兼顧的用路行為—不作事故的製造者,也不成為無辜的事故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