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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宣導

=直播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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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新北市政府閩客語師資傳承獎勵計畫。

 
依據本府教育局112-115年四年施政計畫辦理。
為肯定閩南語、閩東語及客語教學支援老師(下稱教支老師)校園傳承語言之定位,期透過實質獎勵,表彰其文化貢獻並凝聚教支老師對本市教育體系之歸屬感,以減少優秀師資流失,鞏固本市教學品質,將發放每人新臺幣1,000元傳承獎勵金。
茲說明計畫重點如下:
實施對象為凡於當年度9月28日前,符合下列資格者:
本市教支老師:經本府教育局核備在案,且現職於本市公私立高中職暨國中小任教之閩南語、閩東語及客語教支老師(非現職正式教師)。
資格要求:前一學年度於本市學校實體授課滿一學期,且發放之當學年度仍任教本市實體閩南語、閩東語及客語課程者。
辦理期程:
資格確認:本府教育局於每年8月彙整符合資格之閩南語、閩東語及客語教支老師名單。
經費核撥與發放:於每年9月28日前,由本府教育局依據閩南語、閩東語及客語教支老師人數,核定並撥付傳承獎勵金至主聘學校,由主聘學校撥付教支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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